按照《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司法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
请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的人员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流程:登录抚顺市政务服务网,依次点击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行政许可,查找下载相应“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标明页号、清晰规范、要件齐全),按要求填写、盖章后,按以上路径以word(其中插入图片需是彩色原件图片)或彩色扫描PDF格式文件的形式完成网上“申报”(表格请上传word或彩色扫描件,证件请上传彩色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截止时间4月12日。
请注意,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申请的执业事项还应符合《法医类 物证类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规[2021]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司发通[2018]54号)的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1、因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3、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司法鉴定人登记的;
4、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受到停业处罚,处罚期未满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 系 人:卜新汝 联系电话:024-53770880、57760696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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