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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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的规定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抚顺市司法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申请。请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的人员务必于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抚顺市司法局审批科。 联 系 人:齐婕 024-57500372
附: 1、公职律师审批登记表 2、公司律师审批登记表 3、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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