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的规定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精神,抚顺市司法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专兼职律师执业申请。请申请专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
申报材料说明:
1.专职兼职律师执业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注意调整格式,不串行不串页;
2.照片要求:二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除表格上粘贴照片之外,需另附一张制作执业证时使用(背后写明姓名,执业机构);
3.各类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归档。复印件一律用规格相当的纸张(可折叠)粘贴排列在横线内相应位置。
联系电话:024-5750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