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所:
为提高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市司法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开展了2024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行政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标准》《辽宁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本次检查对我市两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事项包括是否建立统一收案台账、卷宗是否规范、鉴定程序是否规范、收费是否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情况。重点对两家机构近两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物证类鉴定共计70份鉴定文书档案进行逐项评查,其中,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30本,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40本(包括法医临床10本,法医病理10本,法医毒物10本,物证类10本)。此次评查采取随机抽查、专家评查等方式进行,严格确保评查结果公平公正,客观真实。
经检查,两家鉴定机构鉴定卷宗完整,鉴定文书格式事项、用途、程序基本合规,鉴定文书基本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格式》要求,鉴定过程分析、论证符合逻辑,说理较为充分。抽查的卷宗当中80分(含)至94分良好64本,95分(含)以上优秀6本。
二、存在问题
1、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卷内缺少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卷内无备考表;《有无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表》中缺少两名鉴定人签字;个别卷内鉴定记录不规范,检材无唯一性标识,委托书、委托事项确认书填写不规范,卷内材料未编页码;办公场所内未公示最新收费标准。
2、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
卷内缺少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个别卷内委托事项确认书填写不规范、委托方无盖章,鉴定记录不规范,检材无唯一性标识,法医检查记录缺少两名鉴定人签字;办公场所内未公示最新收费标准。
三、整改要求
1、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对问题卷宗逐一自查、认真对照标准、立即整改,特别是针对案卷中反映的要件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履行好机构的主体责任问题,落实到人,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整理,确保规范。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2023、2024年度所有未抽到的案卷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确保案卷档案材料齐全、填写工整、档案归档应符合《辽宁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确保鉴定文书要素完整、格式正确,无瑕疵卷。
3、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归档制度、卷宗“月评查”“季互检”等质量管理常态化机制,对卷宗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教育引导鉴定人充分认识卷宗质量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文书质量。
抚顺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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