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我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水平。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辽宁“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检查工作通知。
一、检查任务时间及对象
1.检查时间:2024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2.检查对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检查内容
1.统一收案工作台账;
2.及时开具发票情况;
3.案卷整理归档情况;
4.为所内聘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辅助人员缴纳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5.执业场所依法规范设置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工作流程。规范使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执法检查前,登录系统建立随机抽查任务,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任务规定时限完成实地检查任务,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
2.检查方式及检查比例。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依托辽宁“互联网+监管”系统,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服服务所、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比例分别不低于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总数的35%。
3.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对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抚顺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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