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司法局从即日起,开始受理春季专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具体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申请方式和时间
申请专兼职律师执业的人员请按以下流程完成网上申报:登录“抚顺政务服务网”,依次点击个人办事-服务部门-市司法局-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业许可,进入事项页面查看、下载相应“申请材料”,按要求准备、填写、盖章后,按以上路径以word文档或彩色扫描PDF格式文件的形式完成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务必为原件,按模板填报,不得修改,要标明页码、清晰规范、要件齐全,表格内插入材料和证照均需原件彩色照片或彩色扫描件)。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经市司法局政务服务平台预审后,将电话通知本人是否受理,符合受理要求的,请将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1张(照片背后写明姓名、执业机构),于3月22日前,送至抚顺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号窗口(抚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窗口)。
三、其他要求
除“申请材料”外,申请人员需填写《2023年春季新执业律师信息表》(表中姓名中间不要空格,身份证号须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须重点核对),同步发送至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科邮箱:fsssfjspk@126.com。
联 系 人:马洪波 李寒羽
联系电话:57760696 57500372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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