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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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市政府共收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经审查,顺城区人民政府印发的《顺城区涉企行政检查规定(试行)》存在文号使用不规范问题。其余文件均符合《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备案登记(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保证及时和规范报备。
附件:2025年第四季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抚顺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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