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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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市政府共收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经审查,市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抚顺市房屋市政工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存在文件名称不规范问题。其余文件均符合《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备案登记(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保证及时和规范报备。
抚顺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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