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鉴定机构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抚顺市司法局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推出为残疾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的创新举措,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优惠、优先的司法鉴定服务。
明确减免对象与机构,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本次减免对象为具有抚顺市户籍且持有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且需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均参与其中,包括抚顺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抚顺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辽宁中天理化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覆盖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环境损害多个鉴定领域,确保不同需求的残疾人都能惠及到,真正实现残疾人司法鉴定需求的“全领域、无死角”覆盖。全市五家司法鉴定机构秉承“司法为民、扶残助残”的宗旨,依托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司法鉴定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通过减免司法鉴定费用,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让司法鉴定成为残疾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助力构建公平正义、充满温度的法治社会环境。
细化减免项目与标准,体现人文关怀温度
本次减免项目包含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三个大项11个小项。涵盖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赔偿相关鉴定、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及其他与人体损伤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环境损害类鉴定等多项内容。持一级、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可减免鉴定费用的50%;持三级、四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可减免鉴定费的25%。对于法医精神病鉴定中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有明确精神、智力残疾证的被鉴定人,可减免50%的门诊检查费用。
优化申请与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便捷体验
司法鉴定机构均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相应减免比例收取鉴定费用。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利,让残疾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此次为残疾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的创新举措,使抚顺成为全省首个推出残疾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的城市。此举不仅较大程度减轻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彰显法治社会的温度,也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抚顺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对抚顺市司法鉴定协会的指导,推动残疾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吴妮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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