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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2-05
信息名称: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抚财预〔20255)

 

第二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三)承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机构单位名称: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年末单位编制数144人。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24年年末,干警人数124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192人。

(二)人员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减少9人,下降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减少,退休人数增加。

二、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

第三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98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9.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989.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96.10万元;

2.项目支出193.2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294.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在职干警退休人数增加,死亡人数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专项资金共 0个,共家0单位,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5.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元。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相比较情况。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15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5.15




15.15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申请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93.2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附件2025年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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