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11 |
| 信息名称: | 抚顺市拟推荐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单公示 | ||
近期省厅开展了评选表彰2020至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照评选推荐条件,通过县(区)司法局推荐、市司法局审核等程序。经市局领导研究决定,拟向省厅推荐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7名,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个,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3名。具体名单如下:
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抚顺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顺城区抚顺城街道安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冯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新抚区千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金少山
顺城区长春街道安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吴昌杰
望花区塔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闯
东洲区章党街道粮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庞静
清原满族自治县夏家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赵俞锋
抚顺县石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解志超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崔永
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望花区司法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湾甸子司法所
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抚顺市司法局 栾景健
东洲区司法局 刘繁
抚顺县司法局 张晓明
现对拟向省司法厅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间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向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57760622。
责任编辑: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