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依法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服务。日前,市司法局向市直各部门印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2020年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备案的通知》,组织开展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审核工作。
审核并公开市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是市司法局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有关精神,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制度的重要工作举措。市司法局将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减变化情况、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各部门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系统严格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审核通过后呈报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开。凡无法律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不得列入检查计划。
通过制定并公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将有效杜绝行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检查的随意性和无序性,有效排除干扰企业发展的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通过定期网络检索、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得以严格、规范执行,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积极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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