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年度考核,现将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2年度考核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6日至6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57760619。
附件:
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2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第二批).xls
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所2022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第二批).xls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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