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市政府共收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件。经审查,全部符合《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备案登记(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保证及时和规范报备。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