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共收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经审查,全部符合《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备案登记(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保证及时和规范报备。
附件:
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登记目录
序号 | 制定 机关 |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印发 时间 | 备案时间 | 是否按时 | 是否规范 |
1 |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的通知 | 抚人社规〔2023〕 1号 | 2023.8.24 | 2023.9.7 | 是 | 是 |
2 | 抚顺市烟草专卖局 | 抚顺市烟草制品零售店合理布局管理办法 | 抚烟局规〔2023〕 1号 | 2023.12.15 | 2023.12.20 | 是 | 是 |
3 |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印发《抚顺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行业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抚人社规〔2023〕 3号 | 2023.12.11 | 2023.12.14 | 是 | 是 |
4 |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的通知》的通知 | 抚人社规〔2023〕 2号 | 2023.12.7 | 2023.12.14 | 是 | 是 |
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依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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