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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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市政府共收到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经审查,全部符合《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相关报送程序,市司法局予以备案登记(具体情况见备案登记目录)。
请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备案工作,保证及时和规范报备。
附件:2022年第二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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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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