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基层延伸,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5月10日上午,抚顺市司法局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望花区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全市“诉调前置 非诉解纷”工作启动会暨“庭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标志着我市政法机关联手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抚顺样本的又一有益探索正式启动。
会议解读了抚顺市司法局和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 深化基层矛盾多元解纷工作实施意见》《诉调前置实施办法(试行)》等两个文件,举行了“诉调前置 非诉解纷”揭牌仪式,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和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了会议。会上,抚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春对各县(区)司法局和人民法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
李月强调,人民法庭和司法所是政法机关根植基层,直面群众的一线窗口,是推动司法公正、高效、便民的“前哨站”。她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进一步增强新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司法所和村(居)评理说事点的前沿阵地作用,上前一步,主动对接,确保“庭所联动”“诉调前置”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努力共同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减在诉前。要充分发挥法院和司法局的职能优势,凭借司法行政机关覆盖城乡的70个司法所和873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以“庭所联动”“诉调前置”机制建立为契机,邀请法官来“所”开展调解员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配合法官进“点”举办法治讲座、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现“1+1>2”的工作效果,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将“庭所联动”“诉调前置”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争创“雷锋式司法所”、争做“雷锋式人民调解员”活动中一体推进,从调解婚姻家庭矛盾、预防邻里纠纷升级入手,选准为民服务“小切口”,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合力做好平安抚顺、法治抚顺建设“大文章”,为实现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于长春指出,建立“诉调前置”“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是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进一步凝聚基层解纷力量,完善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合力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又一举措。他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通过创新建立“诉调前置”“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高质量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引入人民调解的力量,以特色调解室建设、雷锋式调解员评选为抓手,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夯实一线阵地,创新了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提高多元纠纷和诉源治理效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高度,紧盯“无讼社区(村)”建设和万人成讼率指标,通过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下降、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把“诉调前置”“庭所联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部署抓落实,统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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