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构建以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为中心任务,以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保障抚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会议解读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月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司法局、局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助力抚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牛鼻子”、先手棋、关键仗、攻坚战。未来三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牢固树立“护发展就是促发展”的理念,全力实施好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三年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三年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保障抚顺全面振兴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上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省司法厅部署要求,抓紧谋篇布局,加快推进重点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执行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会议强调,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要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抚顺上取得实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着力提升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水平、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科学规范管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加强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四个方面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要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取得实效。要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发扬斗争精神,咬定目标不放松,以落实好法治化营商环境“2+2+3”工作方案为抓手,着力提高涉企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深入开展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核查处理,坚决惩治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为,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确保高质高效达到预期目标。三是要在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上取得实效。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整治顽瘴痼疾,肃清流毒影响,优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堪当重任的司法行政铁军,为服务保障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迅速准确传达落实,把三年行动方案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作为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有力抓手,明确职责使命,夯实监督措施,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服务保障。要围绕三年行动5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2个专项整治、2个专项活动、3个“我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认真谋划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牢固树立护发展就是促发展意识,把三年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广泛参与、层层覆盖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张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