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清原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收到群众送来写有“法律援助暖人心 优质服务解民忧”的锦旗,这是自年初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的第三面锦旗,一面面锦旗饱含广大群众对清原法律援助中心的感谢,也是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
该起案件的受援人是因为请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审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批法律援助。然而一审判决下来后不久,肇事方便提起了上诉,让刚看到获赔希望的受援人受到了不小的打击,于是其再次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在和受援人的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获悉,因交通事故受援人目前依旧卧床,行动十分不便,且居住在抚顺市内的亲属家。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便于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向其说明了二审案件申请人需要到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为了能让受援人尽快获得帮助,县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请示,详细说明了受援人的情况,及时将一审援助办理过程中的低保证明、身份证明、一审判决等相关材料反馈到市中心,实现了案件转交无缝衔接,成功帮助受援人申请到了二审法律援助。受援人十分感动并委托亲属向清原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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