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长您得给评评理,我家的玉米地让老刘家的牛群给踩个遍,我这玉米得损失多少啊!”9月7日上午,兰山乡金家村村民张某怀着忧虑的心情来到东洲区司法局兰山司法所,希望通过司法所能为他调解纠纷。据了解,刘某家中饲养了30多头牛,放牛时必经当事人张某家门墙外种植的3垄玉米地,9月4日放牛途中玉米地被牛群踩踏,导致玉米地被毁,影响了收成,双方协商未果,产生了矛盾纠纷。
农作物收成是农民生活的依靠,接到调解案后,司法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村调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事发现场勘察,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与两人分别谈话。一方面,告诉张某地里还有部分没有遭到牛群的破坏,所以不能按整3垄地的面积让刘某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告诉刘某她家的牛群确实对玉米的收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要适当做一些赔偿。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和释法明理,最终,刘某同意向张某以置换相应破坏的玉米为补偿,并保证不会再发生此类事件。本次纠纷处理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和争议。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即时履行了协议,对调解结果深表满意。
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兰山司法所始终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积极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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