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司法局、市抚顺公证处、市法信公证处: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公证、仲裁行业专项整治和“公证规范优质”行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执业行为,切实加强我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市公证行业行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情况
5月下旬,检查组对全市5家公证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利用办证谋取私利、支付回扣、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违规执业、违反公证执业道德和有损公证公信力等行为;公证登记簿同步录入情况、窗口服务态度和质量、文书质量、卷宗制作及归档等情况。
1.工作情况。被检查机构公证登记簿条目齐全、记录清晰,能够做到登记同步录入;接待大厅宽敞整洁,公示了“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等政策,收费标准清晰醒目;公证人员着装统一,服务态度亲和,办理公证程序规范;未发现违规执业,乱收费,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等情况。
2.公证卷宗情况。检查组从5家公证机构2024年全年办理的国内民事公证和涉外公证中抽取100本卷宗进行逐项评查。按照《辽宁省公证卷宗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评查评分90分以上优秀卷宗100本,其中满分卷宗60本。卷宗整体质量良好,所抽查案卷均卷面整洁、书写规范,格式正确、用语规范,所需材料齐全;卷宗归档情况符合《辽宁省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相关规定,能够做到及时归档。
二、存在的问题
1.卷宗内表格部分问题。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公证处个别卷宗公证申请表缺少当事人联系方式;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个别卷宗公证申请表乙方处为空白;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部分卷宗笔录中没有公证员确认签名,备考表填写不全,个别卷宗缺少当事人联系电话,申请表申请公证内容及用途错误。
2.卷宗封面问题。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证处部分卷宗卷面无归档号;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个别卷宗卷面公证事由书写错误。
3.卷宗内文件材料问题。辽宁省抚顺市法信公证处个别卷宗村委会证明未核实,询问笔录语句不通顺;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个别卷宗未附收费发票;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个别卷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签名确认系其提供,当事人指纹重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辽宁省抚顺县公证处个别卷宗询问笔录记载错误,询问笔录缺少1名工作人员签名,个别卷宗中复印件未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印章”。
4.卷宗内文件材料放置顺序不当。辽宁省抚顺市法信公证处、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公证处、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均存在个别卷宗材料放置顺序不当的情况。
三、整改要求
市公证协会及各公证机构要持续加强对公证质量的业务管理和公证员服务能力的提升,切实推动我市公证事业持续向好健康发展。一是各公证机构要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卷宗内缺失的、不完善的相关材料进行完善补充;二是各公证机构对照《辽宁省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及此次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各公证机构组织公证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责任意识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公证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感,严格遵守《辽宁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的规定;四是市公证协会组织公证员开展2025年公证员及公证助理业务培训;发挥好业务指导与争议调处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对公证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各公证机构要抓紧落实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报告报送至市司法局公法科。
抚顺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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