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辽宁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年度考核,现将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考核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6至5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57760648。
附件: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第二批).xls
抚顺市基层法律服务所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第二批).xls
抚顺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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