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辽司通〔2026〕13号)精神,抚顺市司法局组织对我市历年被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核。经初核,拟继续保留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等8个村(社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现对初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5日—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抚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24-577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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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汇总表
抚顺市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
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名单汇总表
序号 | 村(社区)名称 | 命名时间 |
1 | 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 | 2022年 |
2 |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马前寨村 | 2020年 |
3 | 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山城镇大北岔村 | 2022年 |
4 | 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乡罗圈村 | 2004年 |
5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五副甲村 | 2015年 |
6 | 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大堡村 | 2022年 |
7 | 东洲区哈达镇上年马洲村 | 2010年 |
8 | 东洲区章党镇洼子伙洛村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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