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司法局、市公证处、市法信公证处: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辽宁“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公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我市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公证行业行政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
10月下旬,检查组对辽宁省抚顺市法信公证处和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两家公证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公证登记簿同步录入情况、窗口服务态度及质量情况、文书质量、卷宗制作及归档情况等。检查组对2023年1月1日至今办理的遗嘱、继承、委托、合同(协议)等共计75本卷宗进行了逐项评查,其中,优秀卷宗74本,合格卷宗1本,无不合格卷宗。通过检查发现,两家被检查单位卷宗质量整体有所提升,多数案卷字迹工整、卷面整洁、书写规范,格式正确、用语规范。在执业质量方面,两家公证机构基本做到着装统一、依法执业。
二、存在的问题
1.公证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相关证据缺失,轻视签字盖章程序现象。辽宁省抚顺市法信公证处个别案卷无户口本复印件,笔录内容无确认无误字样,小额继承公证无亲属关系证明,身份信息无原件相符印章;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部分卷宗无收费单,放弃声明书无公证员确认签字,抵押物没有《无抵押证明》,缺少营业执照复印件,放弃声明无公证员签字。
2.文书质量不高。存在案卷审核不严、部分要件遗漏现象。辽宁省抚顺市法信公证处被抽查卷宗均无归档日期并且签发稿未手签,个别案件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完整;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证处连卷不规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性别有误,公证书有错别字,笔录问题与回答内容对应不上。
三、整改要求
为切实加强我市公证质量管理,不断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公证协会和各公证机构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入剖析此次公证文书质量检查产生问题的原因,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健全惩戒机制,避免和降低出现问题的几率;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将公证法规、公证程序以及公证书的制作等内容纳入年度培训工作中,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辽宁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辽宁省错误公证文书和虚假公证文书认定标准》等公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公证协会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公证机构互查,促进全市各公证机构间的业务交流、公证理论研究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在不断交流中推动公证行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抚顺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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