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新风尚,抚顺市司法局、抚顺市妇女儿童联合会、抚顺市教育局和抚顺市律师协会对两部法律中的热点和难点进行了认真梳理、探索和研究,总结出105个法律问题。并由抚顺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专业律师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精彩讲解。相关内容将在上述四家单位的官网或公众号上陆续推出,每天一期,共计105期,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积极关注参与。
律师解答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修改,加大了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其中也加大了司法保护。有这样一个案例:小山是17岁的男孩,在学校时总以大哥自居,哪个同学不服,他就收拾哪个同学,有一天因为李同学说话顶撞了小山,小山上去将李同学打倒,并用随手拿的一块砖头砸李同学的头部当时鲜血直流,后有同学报告老师才将小山拉开,李同学的母亲报警,李同学因头部伤势过重住院,李同学出院后,经过公安机关领李同学到鉴定所鉴定,李同学的头部损伤为轻伤二级,小山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收押在看守所。
在公安机关每次提审小山时,公安机关都通知了小山的母亲一起到看守所去提审,检察院到看守所提审时,也通知了小山的母亲,小山的母亲只是在一边陪同,不许说与本案有关系的话语,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因小山和李同学都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通知了小山的母亲和李同学的家长到场,该案件在法院的少年法庭审理,有专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法官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对小山进行了普法教育,小山在开庭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李同学道歉,但由于小山家庭经济的原因,无法赔偿李同学的损失,小山也在法庭表示认罪认罚,法庭根据小山在法庭的表现,判处小山有期徒刑8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案件中,如进行提审、讯问和审判过程中,应当让未成年犯的家属到场,但不得串供和打暗语,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以根据看守所的规定进行探视,如果判决尚未生效的则不可以探视。8个月后小山出狱了,通过这次事件小山改变了很多,也学习了很多法律,小山又重新回到了学校。
解答律师
马 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1995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抚顺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现执业辽宁金朋律师事务所,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刑事案件及法律顾问等。
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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