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2025年,抚顺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并依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5年,抚顺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187条,政务动态信息17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9条,全面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法律工作动态、司法信息、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内容全覆盖、无死角。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抚顺市司法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受理邮寄、网络提交、当面申请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2025年度,全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抚顺市司法局官网于2020年正式纳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群,由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公开办委派指定专业软件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与技术维护。 网站共设置7个板块,18个栏目及9个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内容涵盖司法工作、立法工作、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核心业务,目前网站运行稳定、访问流畅,能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线上获取法律服务、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的实际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组织宣传科为政府公开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技术安全防护。依托全市政府网站统一运维体系,由专业软件公司对网站进行常态化安全维护,确保服务器安全稳定运行,日常运维沟通高效顺畅,为网站安全运营筑牢技术屏障。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定期备份机制,确保突发情况下数据可快速恢复,保障信息数据安全,并联合局应急指挥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与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平稳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最新部署要求,结合公众对政务信息精准化、可视化、便捷化的需求升级,我局在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的精准度与适配性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停留在“完成公示”层面,缺乏对实施成效、后续计划的延伸呈现,同时,公开形式较为传统,以纯文字公告、政策原文为主,可视化呈现手段运用不足,信息传递的直观性和可读性有待提升。
二是政策解读的本土化与深度化欠缺。当前政策解读工作存在“重转载、轻原创”倾向,对国家、省级层面政策的转载解读较多,但针对本市出台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缺乏系统性解读。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推进整改提升:
一是优化信息公开供给质量。将公开内容与局各科室核心工作及群众需求精准对接,重点拓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内容的深度呈现。创新公开形式,推行“文字+图表+短视频”的多元解读模式,对复杂政策、重点数据制作可视化图解,提升信息可读性和传播力。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本土化建设。多聚焦本市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原文+解读+案例+问答”的全链条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用通俗语言解读政策要点、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抚顺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核心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果。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司法行政领域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关键信息。政策方面,公开规范性文件、通知通告及相关解读材料;执法方面,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执法检查相关信息,保障执法透明;民生服务方面,集中公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等高频服务的办理指南、材料清单及咨询方式,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公开平台持续优化,规范运维官网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设置信息公开指南、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规可用;线下在行政审批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咨询台,提供政策咨询与办事指引,优化特殊群体服务保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
政务公开活动有序开展,组织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回应群众关切;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政策解读进基层活动,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咨询投诉处理与互动回应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自查与业务培训,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推进。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实际效果
创新采用“政策+服务”一体化公开模式,整合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线上办理入口等资源,实现信息查询与业务办理无缝衔接;推动政务公开与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在法律服务窗口同步提供政策咨询与解读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一体化公开模式提升了信息获取便捷性,办事效率显著提高;融合式服务与互动机制畅通了诉求沟通渠道。全年通过与局“两微一端一号”等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发布政务信息1800余件,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5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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