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主要领导对市政务公务办文件认真批阅,责成分管领导和处室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落实《抚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抚顺市直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抚顺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抚顺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抚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抚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抚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抚顺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抚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抚顺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抚顺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督查问责办法》、《抚顺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等制度。三是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抚顺司法行政网于2009年7月全面开通,是在原抚顺普法网的基础上全新改版,采用最新的网络技术,采用司法局独立的服务器,独立的光纤系统,从而保障网站的稳定运行。网站内容主要分为13大板块,涵盖了普法宣传、基层帮教、公证、律师、监所、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一系列司法行政相关的业务,共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同时,在市电视台、电台和抚顺日报、抚顺晚报设立专栏,并注重发挥抚顺新闻网等主流网站和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全年在市以上媒体刊发、播发稿件76篇(条),发布微博2227条,既扩大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也方便了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四是创新信息公开模式。利用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平台,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注重将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在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中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共举办文艺演出250场,法治讲座542场,法治培训316期,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3万余人次。加强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市公证处设立了公示板、电子大屏幕。市法律援助中心健全完善“12348”热线值班受理制度,在全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启用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审理、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耐心接待群众有关咨询,认真细致地解答问题,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一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了抚顺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范围、形成时限以及如何监督公开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达到实际、实用、可操作的目的。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推行网上公开方式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各种传统公开方式:(1)将一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刊登,使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渠道了解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信息;(2)印发宣传资料,通过公证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颁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等进行信息公开;(3)利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12348法律援助热线等形式解答咨询。(4)市局机关设有大型电子屏一块,市公证处设有电子屏两块,市公证处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公示板300多块。全年我局向市政府网、民心网、市政务公开办、市委信息处、市政府信息处、市政法委、省司法行政网报送信息信息60余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处室(部门)没有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不一;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定期对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统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三是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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