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所:
为切实加强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我市司法鉴定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鉴定所管理水平,提升司法鉴定执业质量,根据全省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要求,结合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辽宁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要求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2025年5月20日至5月22日,市司法局对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行政检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事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执业信息是否准确。全面核查有关司法鉴定案件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办理情况。是否建立统一收案台账、卷宗是否规范、鉴定程序是否规范、收费是否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情况。重点对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文书、痕迹鉴定共计抽查130本鉴定文书档案进行逐项评查,其中,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30本,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50本(包括法医临床10本,法医病理10本,法医毒物10本,文书10本、痕迹10本),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30本,抚顺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20本。辽宁中天理化分析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为去年新准入的环损类鉴定机构,目前暂无司法鉴定卷宗。
此次评查采取随机抽查、专家评查等方式进行,严格确保评查结果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经评查,抽查的卷宗当中80分(含)至94分良好66本,95分(含)以上优秀64本。
二、存在问题
1、抚顺矿务局总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卷内未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复核人不具有鉴定资质;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表中缺少两名鉴定人签字;无材料接收记录;卷宗内无鉴定意见底稿;无受理评审记录表;卷内无备考表。司法鉴定意见书未附码,全流程未上传系统。
2、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
卷内未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个别卷内委托书和委托事项确认书填写不规范;个别卷宗未附收费发票。
3、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疾病法医司法鉴定所
卷内未附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个别卷缺少与目录对应的进程表;个别委托事项确认书内容填写不全。
4、抚顺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2024年度司法鉴定卷宗未及时归档、未能参与评查;存在机构在岗司法鉴定人少于3人;存在司法鉴定人连续一年未开展司法鉴定业务问题。
三、整改要求
1、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对问题卷宗逐一自查、认真对照标准、立即整改,特别是针对案卷中反映的要件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履行好机构的主体责任,将问题落实到人,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整理,确保规范。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对近年来所有未抽到的案卷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确保案卷档案材料齐全、填写工整、档案归档应符合《辽宁省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确保鉴定文书要素完整、格式正确,无瑕疵卷。依托辽宁省司法鉴定信息管理平台,全流程录入系统,一案一码,按时上传。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归档制度、卷宗“月评查”“季互检”等质量管理常态化机制,对卷宗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教育引导鉴定人充分认识卷宗质量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文书质量。
各机构负责人要根据通报情况,本着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于7月30日前,将机构整改报告报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适时对各机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抚顺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