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进一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及“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通知。
一、检查任务时间及对象
1.检查时间:2025年5月上旬至7月下旬。
2.检查对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随机抽取的律师事务所(分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检查内容
1.统一收案工作台账;
2.及时开具发票情况;
3.案卷整理归档情况;
4.为所内聘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辅助人员缴纳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5.执业场所依法规范设置情况。
三、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流程。规范使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执法检查前,登录系统建立抽查检查任务,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任务规定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进行公示。
2.检查方式。按照“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依托辽宁“互联网+监管”系统,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服服务所、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
3.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予以公开;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抚顺市司法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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