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抚顺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1月1日印发,方案中对于行政复议经费、办公场所、办案所需的必要设备、行政复议办案人员、辅助人员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都作了具体部署。市司法局已经提请市编委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增加人员编制,充实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市编委已经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增加编制的相关工作。市政府正着手改建原税务机关的“金穗宾馆”,改建后完全能够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县区按照统一要求积极为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落实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工作,使其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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