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为市民切实有效办理法律公证事宜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证法律服务基本情况
公证制度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公证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目前,全市共5家公证处,主城区2家 ,三县备1家,全面覆盖我市各辖区。近年来,我市各公证处平均每年办理各类公证5万余件,基本满足了我市人民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二、市民对公证法律服务知晓度
1.多种方式宣传,扩大公证行业影响力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公证宣传工作 ,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目前,各公证处均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更新公证法律服务知识和案例 ,定期深入企业、学校、街道、社区等开展公证知识讲座 ,发放宣传资料 ,进行法律咨询,全年共开展各类宣讲活动36场,为群众进行公证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现场受理公证预约424件,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拓展网络办证渠道,进一步推进公证云、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申办公证,真正做到足不出户,指尖办证。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2.夯实公证员执业基本功,着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一是制作并印制《常用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单(样本)》,做到接待“一口清”和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二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推行“容缺受理”制度 ,具备受理条件的公证申请即时受理 ,缩短办证时限,具备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当日出证,其他公证5个工作日出证,复杂公证事项7个工作日出证。三是位于城区的市公证处和法信公证处实行365天无休办证、预约办证、免费上门、公证书快递等服务。四是加强对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公证质量的检查。
您提到的五保户办理公房继租但无法提供相关权利人证明问题,属于群众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相关公证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局于2019年开展了“办证难、公证难、证明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抚政办发[2018]92号文件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辽宁省笫一批取消调整253项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的通知》,对三类“证明”进行了清理,公证员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目录取消的证明。二是印发了《关于落实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行继承公证证明事项适用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明确了承诺适用范围和条件、承诺制流程、要求公证处准确把握,积极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三是在大数据和民政等部门支持下,积极推进民政婚姻信息共享工作,10月底起 ,由市司法局通过省政务信息平台共享婚姻信息,减轻群众举证负担,有效解决“证明难”。
下一步 ,我局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尺,在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服务民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感谢您对公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