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桂红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去年,抚顺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在我市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之上,从总体框架、建设标准、工作职责、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门、一网、一线”建设,不断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着力优化服务流程和工作协同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的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1.组建市级综合性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9年,由于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各方面工作没有理顺,不具备建设条件,我局不推不等不靠,主动承担起市法律援助中心搬迁、12348热线和法网搬迁,市级实体平台组建工作,并承担了社会法律服务人员的当年补贴。在市政府支持下和协调下,设在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的“—站式”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9年5月20日正式对市民提供服务。新组建的市级中心集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于一体,设置7个服务窗口,配备了5条12348服务热线和1台法律服务查询机,实现了司法行政审批、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公证、人民调解现场受理,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执业职格考试咨询指引,热线问题即时解答,网络工单专人处理的工作模式。1年来,市级窗口累计接待群众700余人次,热线解答咨询3288次,处理解答省网、微信等网络平台工单100余件,发放宣传指南11O0余份,发放12348宣传海报1000份。12348热线接通量和接听率从2019年初的全省第11位上升至笫七位。
2.建立健全基层实体平台。在市局指导督促下,各县区依托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为主的“3+X”县区级中心,依托(街道)乡镇司法所建立调解和一般法律咨询为主的“2+X”(街道)乡镇工作站,依托社区(村部)建立配备“村居律师”和“法律明白人”的社区(村)工作室,截至目前,全市实体平台建成率97%,独立场所率95.8%,配各各类专兼职法律服务人员1097名。
3.畅通完善平台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县以下三级实体平台管理人员在内的微信工作群和律师、专业调委会成员、法律服务人员在内的微信业务指导群。二是建立市、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接待日”,安排市、县(区)司法局领导每月5日、20日两次在窗口现场接待,累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进一步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三是着力发挥基层乡镇(街道)和较大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日的法律“大集”功能,根据层层汇总的群众预约法律服务需求,统筹组织律师、专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集中在基层(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日,有效解决区域法律服务资源不均问题,让群众就近,甚至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去年全市组织公共法律服务日”728次,解答咨询3195件,受理法律援助1307件,预约上门办理公证424件。四是实现法律援助提速扩面。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受理渠道,居民通过12348法网就能申请法律援助,各级平台安排专人审查受理,实现网上审查、即时受理,加快了法律援助受理速度,减少了受援人往来次数,群众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帮助。
二、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1.作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部门,市司法局将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国家有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重要作用和紧迫性,推动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并督促县区司法局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司法行政指导、大中心具体运营”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局面。
2.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后,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仲裁等原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直属的事业单位被跨部门整合至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三定方案,该中心负责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个平台的日常运行,我局曾向该中心发出《关于移交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函》,但该中心始终以其部门不能涵盖全部法律服务职能和不具备接管条件为由,拒绝承担职责。市司法局对上述跨部门整合单位管理不畅不顺、社会人员补贴没有保障等问题亟待解决。县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机构等部门依照市里做法,也划转至不同名称的各类中心,同样面临此问题。
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理顺与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的关系,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职责、任务,共同研究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遇到的问题,并指导县区司法局理顺与同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关系,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各级中心负责平台具体管理、运行的顺畅模式,形成工作合力,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3.自2019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克服经费紧张的困难,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与同级中心权责不清的条件下,主动领责,主动作为,根据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在市行政审批大厅一楼搭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紧张、编制内专职人员不足、社会法律服务者补贴难以保障等困难,仍然是制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我局将向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反馈此意见,督促其争取市政府支持,尽快解决各级平台缺少经费保障等问题, 同时督促各县区司法局协调同级中心,争取同级政府扶持, 加大基建投入,整合法律服务队伍,补齐配强各级平台人员, 为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⒋2019年,我市5条热线均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法律咨询人员,I2348热线和网络平台咨询量达5000余件,同比增长幅度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拓宽法律服务渠道。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市级热线平台12348与其他便民服务热线资源共享,涉及法律问题的来电统一转接至12348受理,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受众面。二是畅通问题流转机制。在市司法局公众号增加法律咨询项目,通过在提问界面设置地域选择下拉菜单,将问题按地域直接流转至各县区司法局,通过上下联动凝聚公共法律服务合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县区一标杆”规范化建设。通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让街道社区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再下沉,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再“近”一步,让更多群众切身体会到公共法律服务渠道的便捷、畅通,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知晓度、认可度和选择率,力争打造普惠、便捷的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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