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安排,抚顺市气象局在修改《抚顺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以下简称《办法》)过程中,认为《办法》已无修改必要,于5月11日向市司法局发函建议废止《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拟废止《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6月1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A座1106室(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政编码:113006
电话兼传真:57500373
电子邮箱:fsfzb1601@163.com
联 系 人:王云龙 朱海靓
抚顺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