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司法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通知》(司发通〔2018〕51号)和司法部《关于“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司发通〔2017〕1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惠、优先的公证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做好残疾人减免公证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邮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号振兴大厦A座抚顺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邮编:113006。
电子邮件:fsggflfw@163.com
电话及传真:024-57760638
附件:关于做好残疾人减免公证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抚顺市司法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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