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司法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
(三)承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1.抚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二部分(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22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41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43万元,减少0.2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我所暂未接收戒毒人员,有部分项目经费未使用。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58.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8.51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1.97万元,主要是所政设施维修等款。
(二)2022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41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43万元,下降0.2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戒毒所综合楼改造建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大部分已支付完成。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3814.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36万元。
2.项目支出325.56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司法业务狱政建设、戒毒人员生活费、、所政设施建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所政设施建设款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22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4.92万元,项目支出325.5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40.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7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0万元,其他支出11.42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3178.65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3178.6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2.27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等支出。
(2)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款267.48万元。
(3)机关单位职业年金款116.99万元。
(4)死亡抚恤金65.2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8.41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38.4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贴、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280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260.4万元,购房补贴19.60万元。
5.其他支出11.42万元,包括所政设施维修改造款。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325.5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本年度预算编制还不够精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遵守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并高效使用项目经费;三是将强化预算动态管控,根据实际工作变化,及时调整财政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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